如今部分信用卡案件中,会有利用信用卡刷卡***借钱给他人的情况,那么这些款项该如何认定呢?下面小卡就带来相关人士的分析。
【案情】
李某因资金需要向何某借款50万元,何某用自己的信用卡在李某带来的POS机上刷卡50万元,后李某向何某出具了一份50万元的借条并就利息等事项作出了约定。因李某到期未还,何某遂起诉***法院,现双方对民间借贷是否能以信用卡刷卡出借款项产生分歧。
【分歧】
对民间借贷是否能以信用卡刷卡出借款项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种观点认为民间借贷能够以信用卡刷卡出借款项。因为信用卡刷卡出借的款项系由出借人何某按期归还给银行,该笔款项的所有权人也就是何某,因此何某有权将自己信用卡内的信用额度内的款项出借给李某。
第二种观点认为民间借贷不能以信用卡刷卡出借款项。原因在于信用卡内的信用额度系银行所有,持卡人在刷卡消费时,是持卡人向发卡银行借款,持卡人与发卡银行之间产生借贷法律关系。【分析】
相关人士赞成第二种观点,即民间借贷不能以信用卡刷卡出借款项。理由如下:
首先,信用卡内的信用额度并不是持卡人所有的钱款。持卡人在消费透支前对信用卡内的信用额度并没有所有权,只是在持卡消费时,持卡人与发卡银行之间发生了借贷法律关系。
其次,信用卡***属于违法行为。信用卡是指,持卡人拥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银行卡。我国法律规定,违反***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可见不能够通过刷卡***,也不能够通过刷卡出借贷款。
第三,对于李某与何某之间的法律关系,表面上是何某到李某的商店用信用卡刷卡消费了50万元,而实际上则是利用pos机***50万元来出借款项。这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属无效法律行为。合同无效后,应将原物予以返还,即李某将50万元返还***信用卡上,而不应计算双方约定的利息。
综上,相关人士认为信用卡作为银行给予特定持卡人透支消费的凭证,仅能向特约商户购物或者消费,而不具有作为现金进行民间借贷交易的功能,所以民间借贷不能以信用卡刷卡出借款项。以上就是相关人士的分析,申卡信用卡小卡认为,无论这种行为是谁的责任,信用卡***都是不可取的。
免责声明
本站提供的线报资源,都来自网络,版权争议与本站无关,所有内容及软件的文章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目的。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非法用途,否则,一切后果请用户自负,我们不保证内容的长久可用性,通过使用本站内容随之而来的风险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个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手机中彻底删除上述内容。
1、如果您喜欢该程序,请支持正版,购买注册,得到更好的正版服务。
2、本网站可能提供第三方网站的链接,我们不负责维护这些网站。我们不对这些网站的内容负责任。
3、提供这些网站的链接并不意味我们对这些网站或它们的内容的认可或支持。本站不对这些链接网站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也不对它们负任何责任。
4、如有侵权请邮件与我们联系处理1370589666@qq.com 敬请谅解!